中国与东盟日前在马来西亚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3.0版升级议定书),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在解读该议定书时指出,该议定书在既有合作基础上深入拓展新兴领域,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五个领域。这一举措集中体现了双方主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新兴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与务实行动。
在新增的五大领域中,数字经济章节无疑是本次升级议定书的核心亮点与重要制度性成果。这一章节通过一系列创新性规则设计和务实合作举措,不仅为双方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更将为区域乃至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提供有益借鉴。
数字红利加持发展
谈及协定在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安排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层价值,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国际治理部主任石丽娜表示,从宏观看,3.0版升级议定书数字经济专章的合作安排,通过制度性规则创新与资源协同配置,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多重实质性红利,同时催生数字驱动的新型增长极。具体而言,这些红利体现在贸易、要素、制度三大维度。
其一,贸易成本降低与市场扩容红利。石丽娜解释,专章明确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直接降低数字贸易跨境流通成本,为软件、数字内容等产业开辟零关税区域市场。“单一窗口”“电子认证互认”等机制,配合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的标准化推进,大幅提升通关效率与交易便捷性。这直接助力中国企业拓展东盟近万亿美元市场,并推动数字服务、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等新业态发展。
其二,要素自由流动与创新激活红利。石丽娜称,3.0版升级议定书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允许商业数据跨境流动,打破了数据要素流通的区域壁垒,并推动个人数据保护框架与国际接轨。这将激活中国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的技术优势,促进数据驱动型创新向制造业、农业渗透。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兼容互认,既满足合规要求又降低企业数据治理成本,助力数字企业规模化拓展区域业务。网络安全、反网络诈骗的跨境合作,构建起安全可靠的数字贸易环境,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增长。这些安排加速技术、资本、数据等高端要素集聚,催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增长极。
其三,制度开放与规则话语权提升红利。石丽娜强调,作为发展中国家群体主导制定的高水平数字经济规则体系,3.0版升级议定书数字经济专章既吸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又贴合区域发展实际,为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提供实践平台。数字贸易标准、人工智能等合作方向,推动中国在新兴领域规则制定中占据主动,提升国际话语权。同时,与东盟的规则对接为中国数字企业提供“压力测试”,倒逼国内数字治理体系优化,促进数字产业向高质量、高附加值方向升级,形成“制度开放—产业升级—规则输出”的良性循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数字赋能拓宽增长
基于双方强劲的经济互补性及3.0版升级议定书的框架支撑,中国与东盟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增长点备受期待。石丽娜认为,双方合作增长点将集中于“硬联通”、“软联通”和新兴技术协同三大维度,形成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格局。
数字基础设施与物流数字化协同成为基础增长点。石丽娜指出,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合作前提,双方可以在公共电信网络升级、跨境通信设施建设等领域深化合作,提升区域网络覆盖与传输能力。物流数字化作为重要支撑,将聚焦端到端多模式数字跟踪交付系统、电动与自动驾驶物流车辆应用、共用寄存柜等新型交付模式推广,破解跨境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再结合电子发票和无纸化贸易等,双方将打造高效跨境电商生态。中国电商平台和物流技术优势,与东盟快速增长的数字消费市场相结合,可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创新。
数字服务与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催生业态创新增长点。石丽娜分析,电子支付领域可以以国际标准推广、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开放架构应用为核心,推动跨境支付系统互操作性提升,便利企业与个人跨境资金流动,将带动移动支付、跨境金融服务等业态扩张。金融科技合作可聚焦监管沙盒共建、创业人才交流、创新解决方案开发,助力双方金融科技企业拓展区域市场,尤其在普惠金融、可持续金融等领域形成合作亮点。数字身份的跨境互认将为上述合作提供安全保障,推动线上交易、远程服务等数字服务场景规模化落地,形成涵盖支付、融资、身份认证的数字金融服务生态。同时,中国在数字身份技术方面的经验可应用于东盟的电子签证、数字社保等领域,而在线教育平台可借助互认机制扩大服务范围,满足东盟青年数字技能培训需求。
人工智能与数据创新协同引领高端增长点。石丽娜表示,人工智能领域可以围绕可信人工智能研发、伦理治理框架共建、行业应用场景共享展开合作,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形成技术研发与市场应用相互促进的合作格局。协定工作计划明确将“数据创新和大数据”列为重点,双方可共建区域数据平台,推动农业大数据、智慧医疗等应用。例如,中国技术可与东盟农业资源相结合,开发产量预测和供应链优化方案,形成智慧农业新市场。此外,个人数据保护兼容互认、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共建等合作,将为高端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双方在数字经济价值链上游形成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区域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治理重定规则
在全球保护主义抬头、数字治理阵营化倾向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共建与务实合作,为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区域方案模板”。石丽娜强调,3.0版升级议定书中的数字经济章节是由发展中国家群体主导制定的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是发展中国家由“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者”的转型,包含诸多“发展中特色”。
石丽娜表示,该规则体系充分尊重各国数字主权和能力,在单一窗口、电子发票、垃圾短信、数字身份、反网络诈骗等条款中,强调在充分考虑各自能力、法规和基础设施准备的情况下开展合作;数据跨境传输等安全利益措施保留且不得有异议。同时,构建“务实合作驱动规则共建”的实施路径,打造数据交换系统实验项目、数字身份互认案例等合作项目,强调标准互认和系统对接。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规则体系树立了发展优先的规则模板。石丽娜指出,面对数字鸿沟问题,3.0版升级议定书在数字经济领域专门纳入中小企业数字化支持、能力建设等条款,确保发展中国家能平等参与数字贸易。此外,数字经济章节还强调公平开放政策环境,明确将“共同营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作为目标,禁止限制公共电信网络服务提供者选择用于提供服务的技术。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下数字经济合作的推进,不仅将深化双边经贸关系,更将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贡献“包容开放、务实合作、发展导向”的宝贵经验,为全球经济注入稳定性和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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